耐火窗,在我國標準體系中并無明確的術語定義,是目前門窗行業(yè)對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窗的一種習慣叫法。所謂“耐火窗”是隨著《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的實施才逐步投入使用的新型產(chǎn)品。按照該規(guī)范要求,具有耐火完整性的窗,需要按照《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2006)的規(guī)定試驗,滿足相應耐火完整性0.5h或1.0h的要求。
因此,把“耐火窗”理解為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的非隔熱防火窗,是對耐火窗比較科學合理的定位。這樣的理解也可以在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DGJ/J26-2017)得到佐證,該標準基于新建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要求用于住宅避難間的外窗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敞開連廊內側距住宅建筑外墻不大于2米時,面對連廊開啟的外窗應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玻璃窗,需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綜上所述,所謂“耐火窗”,就是能夠滿足建筑外窗性能要求、具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功能的非隔熱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