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電話
1.消防專用電話網絡應為獨立的消防通信系統。
2.消防控制室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且宜選擇共電式電話總機或對講通信電話設備。
3.電話分機或電話塞孔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下列部位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
(1)消防水泵房、備用發(fā)電機房、配變電室、主要通風和空調機房、排煙機房、消防電梯機房及其他與消防聯動控制有關的且經常有人值班的機房。
(2)滅火控制系統操作裝置處或控制室。
(3)企業(yè)消防站、消防值班室、總調度室。
設有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等處宜設置電話塞孔。電話塞孔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1.5m。
特級保護對象的各避難層應每隔20m設置一個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或電話塞孔。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業(yè)消防站等處,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